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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http://nietzsche1019.pixnet.net/blog/post/32085084


 


在寫這文章開始之前,我想我先解釋一下我所針對的信仰,我所針對的信仰是對某神秘的崇拜,並把他化為生活的規範的行為.這次的文章比較不偏向解釋信仰,而是對於信仰錯誤觀念的除魅.


雖說信仰的對象也可以是主義政治人物偶像明星、外星人、或被外星人關注的涼宮春日那類的,可是我對這比較沒意見,畢竟除了2次元的人物,其他都很容易破功,在如何崇拜陳水扁或馬英九,當他們被關或是做了鳥事,大多數人還是能清醒,不能清醒也會被大眾當成弱智,對人類整體文化的傷害較小,我就見過無腦或無知少女,在當時看過陳冠希老二被含的照片後還理直氣壯找歪理幫他辯護,可是被眾人無視並且同情.可是對於神秘的信仰,我們多數人很難如此,一來是大多數的文化都有要我們尊重別人的信仰,二來就是一定有些什麼寧可信其有那類的蠢話與四周的氛圍讓我們不敢說實話.

 

是的!就是說實話!為什麼我說是實話?沒有就沒有!不存在就不存在!那些人們信仰的就是虛無,這有什麼不能說?為什麼不能說國王沒穿衣服很可笑?!這世間存在什麼可信的紀錄表示有人觀測到神祕(神、惡魔、幽靈隨便啦!就是那類的.),並且能在同樣條件下再複製觀測現象?沒有!最少就我所知沒有!也許有過不能解釋的現象,可是那現象有自己承認是神或鬼了?這樣我們跟古代不能解釋雷電與太陽就推給那是神的人們有何不同?對神祕的崇拜在我看來是最愚昧的自爽!是的,你沒看錯,就是自爽!

 

這個系列的文章是我企圖以我個人的獨斷解釋所有我想解釋的事物,如果對神祕的信仰要我用最短字句來說明,那我很可能會說的很粗俗,所謂信仰就是一群思考能力原始的人在打手槍,然後以為全世界都能高潮.很抱歉用了這樣的字句來說明,可是我認為我說的很貼切,信仰與自慰一樣都是自爽而已,除了靠神秘賺錢的人以外,信仰還可以讓自己以外的人幸福嗎?答案肯定是不行的,也許很多自以為中庸的人會說一堆什麼信仰讓人有善念,信仰能產生一些偉人什麼的(德雷莎修女那類的吧),這都能讓他者幸福,可是這在我看來可是空洞到不行的說法,讓他人幸福的是人自身的善念,而不是信仰.這些人認為沒有信仰人就不能有善嗎?誰告訴他們的?或是根據什麼?在我個人膚淺的觀察,善念是有社會行為的生物的隱性社會規則,只是在人的身上複雜許多,就算沒有宗教信仰人也可以有善,信仰最多只是扮演一個集結的作用,而這個作用隨隨便便都是能取代的,而偉人?我對偉人的看法比較屬於時勢造英雄.對了!德雷莎修女據說是懷疑上帝的,也因為這點梵諦岡沒把他封為聖人,顯然信仰不虔誠也是有善,也能是偉人,只是不能是聖人.我在強調一次!人自身就能有善,而不是信仰賦予.將善過分與信仰結合,不是低估人的善念就是高估信仰.

 

談到這裡我必須問一個可能很笨的問題,為什麼這世間要有這麼多人要胡言亂語的幫信仰說好話?如果這個東西真的很好,不必刻意扭曲事實大家就會知道她很好,而答案顯然就是一個,信仰顯然不是那麼好的東西,尤其對人類全體而言.我問過一個朋友一個問題,自有人類以來是因為信仰而得到救贖得到幸福得到知識的人多,還是因為信仰得到死亡得到不幸被剝削或無知的人多呢?我的朋友沒直接回答我,而我投後者一票,畢竟賓拉登才剛死沒多久不是嗎?

 

無論在怎麼說,信仰終究是一個人的自由,而且人確實也有權不需回答任何質疑的去信仰什麼,只是我覺得很遺憾,一個虛無的組織,販賣來生或死後這謊言般的夢想,霸著社會這麼多資源,做著不符合比例原則的回饋.而許許多多惡人打著類似的名號招搖撞騙甚至犯罪,而我輩時常連批判這個現象都會招受非議,這麼看來有信仰的人好像是最自私的一群人不是嗎?我修改霍金的話來結束吧.

 

人類的誕生沒有上帝的位子,可是人類的腐敗看到璀璨的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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